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有关要求,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我部编制了《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行动计划》是今后一个时期高等职业教育战线贯彻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改革发展的路线图,各地要高度重视,优先保证落实。《行动计划》明确的任务和项目是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载体,其中负责单位包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高等职业院校的,各地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以省(区、市)为单位自主申请承担;负责单位包含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行指委)的,相关行指委可直接向我部提出申请。我部将优先满足有预算支持的申请,具体申请事项另文通知。
附件: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
教育部
2015年10月19日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
图解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
计划说了什么?
11月3日,教育部官网正式对外公布《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要求通过三年建设,高职人才培养的层次、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匹配,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420万人。并在高职院校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设立学分银行。《行动计划》提出了总体要求和保障措施。主要任务与举措包括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院校办学活力、加强技术技能积累、完善质量保障机制、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等内容。
高职
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培养模式
对于本科高校举办的专科高职教育,《行动计划》要求,持续缩减就业率(不含升学)低的专科高职教育规模,推动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引导一批独立学院发展成为应用技术类型高校,重点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其中,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实现形式和培养模式,属于《行动计划》分解出的65项工作任务之一,将于2016年底前出台措施。
学分
设立学分银行 开展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
学分积累与转换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开展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积累、认定,建立全国统一、包含各类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学习者终身学习成果档案,设立学分银行。
在坚持培养要求的基础上,探索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校、社区教育机构之间的学分转移与认定。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研制“关于推进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工作的指导意见”,《行动计划》规定,该意见将于2016年出台,至2018年底前,完成相关网络平台建设,并开展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
教师
专业教师每五年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行动计划》要求探索“学历教育+企业实训”的培养办法;完善以老带新的青年教师培养机制;建立教师轮训制度;专业教师每五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增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的职教教师培养能力。将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任教情况作为个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兼职教师数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在有关民族地区加强双语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行动计划》还要求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双师型”教师适当倾斜。原则上55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每学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
拨款
生均财政拨款不低于12000元
《行动计划》指出,生均拨款制度应当覆盖本地区所有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举办高等职业院校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参照院校所在地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的生均拨款标准,建立完善所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2017年,本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平均水平不低于12000元。学费收入优先保证学校基本教学方面的支出。
此外,该《行动计划》将“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作为单独一节进行表述。
任务
各项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负责单位
公布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任务、项目一览表明确了负责单位与时间进度。比如“成立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院校联盟”,负责单位是相关高等职业院校,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研制“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负责单位是教育部职成司、政策法规司,要求2016年出台;再比如研制“关于推进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工作的指导意见”,负责单位是教育部职成司,要求2016年出台意见,2018年底前完成网络平台建设,开展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
此外,该《行动计划》提出的任务还包括:建设骨干专业3000个左右,建设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1200个左右,建设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0所左右,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500个左右等。